问题 | 取保候审还用担保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取保候审的实施途径可以采用两种办法:一是采用保证人作为担保措施;二是用缴纳保证金来替代。若选用前者,则需要寻找符合特定标准的保证人才能够满足担保要求。然而,如果选择了用缴纳保证金的方式,便无需再寻找相应的保证人。这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实际状况以及司法机关的最终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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