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取保候审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沪地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符合如下重要条件:涉嫌犯罪或被告人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罚金等轻度刑事惩罚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较重刑罚,然而通过取保候审方式可以有效避免其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通过取保候审方式避免其对社会构成威胁者;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者。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合适的保证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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