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适用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系一项刑事司法强制措施,其适用对象主要为那些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之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抑或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然而在实施取保候审后并无引发社会危害之虞者。除此之外,对于患有严重病症、无法自主生活,或正值孕期以及正在哺育襁褓中的婴儿之女性也可适用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