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是靠申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取保候审制度作为一项强制执行措施,对于案件处理的顺利推进以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这一举措并非任何情况下都能实施,必须经过特定流程获得批准后方可实行。一般而言,申请人可以为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可以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申请的提出途径主要有三条,分别覆盖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三大司法机关。这些职能机构将据此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所倡导的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与适度宽松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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