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般几天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批准取保候审之后,开庭的确切日期并无固定规定。这主要是由于每个案件所涉及的复杂度、调查进展状况以及法院的实际工作量等诸多因素综合影响而决定的。通常情况下,从获得取保候审资格至正式开庭,可能需要经历数个月的等待期。在此期间,检察机关将对案件进行深入审查,精心准备起诉材料,待所有准备工作就绪后,法院方能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批准逮捕;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决定不批准逮捕,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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