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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次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申请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应当满足如下条件之一:首先,待审查或受关押的犯罪嫌犯及被告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其次,若其有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风险者;此外,如果涉及到诸如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情况,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前提是这样做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最后,若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进一步进行侦查工作的,也可考虑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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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