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拘留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案情发展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如果该犯罪嫌疑人身负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之附加刑责,或者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有期徒刑等长期刑罚,在进行取保候审过程中不会对社会产生实质性危害,并且并非属于惯犯性质的话,则可以考虑给予其取保候审的资格。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即便涉及到故意伤害罪行,仍然有可能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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