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消取保候审措施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通常包括如下几种:首先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例如刻意规避侦查、无视传唤等行为,这些都将严重干扰和破坏诉讼程序的正常运作;其次是案件本身的案情发展出现了重大变化,如新发现的证据突然浮出水面,使得嫌疑人重新具有刑事拘留的必要性;最后一种情况则是当案件已经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且法院已做出相关判罚,即将开始执行时。在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效力将会自动终止,嫌疑人也有可能被改变为逮捕或采取其他更加严厉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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