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珠区取保候审律师会见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律师在处理取保候审案件时,其会面的次数并无法律规定的上限,而是根据具体案件的需要,可能会频繁地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此举是为了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全面而充分的保护,同时也让被告人有机会积极参与到整个诉讼程序之中。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取证所需以及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的必要性等因素,来确定会见的次数和频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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