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开庭会不会收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乃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两项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审判程序得以顺畅有序地展开。
其中,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时效期分别设定为十二个月以及六个月。若在此等时限内,发现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者,或是期限已至,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同时向被采取此种措施之人及其相关单位发出通知。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进入法庭审理环节,且法院决定维持取保候审措施,则被告人将无需被羁押于监狱之中。 然而,如若法院判定被告人理应被羁押,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满,法院有权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并将被告人收监。因此,被告人是否需被收监,完全取决于法院的裁量与决策。总而言之,取保候审开庭后是否会被收监,全然取决于法院的判断与决定。若法院认为应继续实行取保候审,或者认定取保候审期限已满而需将被告人收监,则被告人有可能面临被收监的命运;反之,若法院决定维持取保候审,则被告人将无需被羁押于监狱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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