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萝岗刑事拘留律师能不能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萝岗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具备为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客户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限。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手段,允许被告在交纳保证金或担保人愿意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下,临时解除被监禁的状态。关于取保候审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则需要由法院或公安机关依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决。一般而言,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罚金刑、剥夺政治权利刑以及没收财产刑等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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