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住在本地如何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均可不受羁押之束缚,然而却必须委派担保人或者向司法机构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其能够随时遵从传唤且按时出庭。对于身处异地之人,亦可通过委托当地律师代为办理相关事宜。专业的律师将对案件状况展开深入剖析,与公诉机关进行有效沟通,递交取保候审请求书,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在此过程中,有必要明确指出,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之权力最终归属法院、检察机关或公安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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