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什么时候逮捕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法体系内的一项强制措施,其含义并非指必然需要实施逮捕行动。在大量司法实践中,在调查过程或审查起诉环节,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处相应法定条件之下(例如,不会存在规避调查、审判,妨碍诉讼秩序等潜在风险因素),便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取保候审。而对于那些已被证实具有逃离现场、销毁证据、相互串通以及继续违法犯罪的迹象的嫌疑人员,通常会启动逮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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