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取保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取保候审要求,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六十七条作为主要参考依据。此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和限制。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的情况下,方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此外,若由于特殊原因,例如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同样也可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确保在采取该措施之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即可。 最后,若案件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需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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