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才能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第六十七条原则,在特定条件下,涉嫌犯罪的被告以及被起诉者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首先,他们必须具备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能够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况; 其次,如果其可能将面临有期徒刑及以上的严厉处罚,但同时进行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造成威胁; 再者,如果他们存在严重疾病导致自身生活无法自我照顾,或者是孕妇身份,或是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在进行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最后,如果在羁押期间已达到法定执行期,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此时就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起诉者,都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法律条款,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