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糖尿病可以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如若患有糖尿病的人病情严重至无法独立生活,同时在采取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那么他们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尚须由相关的人民法院、检察机构以及公安部门结合实际案例情况,包括糖尿病患者自身的健康状况及其可能引发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权衡与判定。由此可见,对于糖尿病患者而言,其是否具备获取取保候审权利的资格,需要基于细致的个案分析并经由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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