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判刑得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宣判的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应控制在两个月内,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若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或牵涉到附带民事诉讼,亦或是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适当延长三个月的审理期限;如需进一步延期,则必须上报请求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倘若人民法院因管辖权变更而导致审理期限发生变化,那么新的审理期限将自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接手案件之日开始计算。
此外,若人民检察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了补充侦查,待补充侦查工作完成并向人民法院移交相关材料之后,人民法院也会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关于取保候审,这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申请或被决定在特定条件下暂时解除羁押状态,通过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的方式,他们可以暂时离开看守所。 然而,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审理期限,它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环。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审理期限仍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严格执行。总而言之,取保候审本身并不会对审理期限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审理期限仍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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