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怎样处理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取保候审之后的处理方式,通常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如果案件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且充分,依照现行法律足以认定被告人为有罪之人,那么法院应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也将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进行变更,并实施逮捕。 其次,若经严格审查,依据现行法律无法认定被告人为有罪之人,则法院应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并将被告予以释放,同时退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 最后,如果现有证据尚不充足,无法确定被告是否为有罪之人,法院应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将被告予以释放。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进行变更,或直接解除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即将到期之际,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决定机构,由决定机构作出是解除了被取保候审人的保证责任,还是需要改变其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在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执行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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