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敲诈勒索罪不起诉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所涉犯罪行为经调查无确凿证据或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人民检察院应以此为前提予以公正裁决并做出不起诉决定。反之,若犯罪情节轻微,并且根据刑法规定无需适用死刑、有期徒刑等刑罚,甚至可依法赦免其刑责时,人民检察院亦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做出不起诉决定。在此案中,倘若涉及敲诈勒索罪名的犯罪嫌疑人被证实无犯罪事实,或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条件,那么人民检察院便有责任和义务做出不起诉决定。与此同时,对于在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人民检察院应依法解除相应的限制措施。
如若被不起诉人需接受行政处罚、处分或没收其违法所得,人民检察院则应提出明确的检察意见,并将该意见移交至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同时要求主管部门在处理完毕后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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