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排除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其主要应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
此外,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处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不能够适用取保候审: 首先,对于那些对社会具有重大危害性或者存在逃跑风险较高的犯罪嫌疑人,比如: 1.所犯之罪行极其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 2.涉嫌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的; 3.可能会继续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4.无法确定其实际居住地或者通讯地址的; 5.其他任何可能会影响到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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