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才能批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主要运用于那些可能面临相对轻微的法律责任,并且不具有重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对于是否能够批准实施取保候审,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严格的前提条件:
首先,涉嫌者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可以单独或合并执行的附加刑罚; 其次,如果涉嫌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险; 再次,如果涉嫌者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也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只要这样做不会给社会带来额外的风险;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了审判阶段,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羁押期限即将到期,仍然没有完成审理工作,那么此时也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继续推进案件的处理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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