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头那边取保候审判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过取保候审之后,关于进行审判所耗费的时间,实际上并无固定的期限可言,它将完全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相关证据材料的搜集状况、以及法律程序中的种种因素等等。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尽管并未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后必须于何种特定的时间段之内完成审判工作,但是针对侦查、审查起诉与审判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时间,都已经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举例来说,侦查阶段的工作通常要求侦查机构在立案之后的两个月内完成侦查任务,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他们也有权提出延期申请;
至于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设定为一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是可以被延长的; 最后,对于一审普通程序案件而言,其审理期限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同样地,在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也是可以被适当延长的。因此,在取保候审之后,审判时间的长短可能会受到以上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产生相应的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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