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算批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乃一项严厉性的司法强制措施,与之相异者为批捕行为。前者主要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条件内获得暂时性豁免,暂时脱离监禁;而后者则是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大规模实施逮捕行动,以此来严格限制他们的个人自由。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一系列条件,比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的附加刑,亦或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且确保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隐患等等。相较之下,批捕通常是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且仅凭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无法完全防止潜在的社会危害风险。因此,取保候审与批捕这两种强制措施各有其独特之处,无法相互取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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