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有没有减刑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不会自动影响到减刑判决。所谓减刑,即在刑事诉讼的特定阶段内,对那些表现优良且诚心悔过,同时又无再次犯罪风险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才有可能依法予以减轻乃至免除其刑罚。取保候审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项重要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无法逃脱司法机关的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的追责,同时也保障了刑事诉讼诉讼流程的顺畅运行。因此,取保候审与减刑这两者之间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及程序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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