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取保候审的会不开庭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核心目的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侦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的人身自由权。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确,取保候审并不是案件审理的必要环节。在诉讼程序中,只有当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正式审判时,才会启动开庭审理的环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人群,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那么这些人就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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