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传怎么做取保候审流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遭拘禁的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有近亲关系者和已遭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所委托的律师提出的取保候审请求,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2、若经公安机关批准同意进行取保候审,将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取保候审手续;如果未获得批准,也将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并对拒绝的原因进行详细说明。 3、若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取保候审,则需要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然而,对于同一名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要求他提供保证人和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严重程度、情节的恶劣程度、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后再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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