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乙肝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乙肝病患病情较为严重,符合特定条件者,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批准实施取保候审: 首先,被判断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选择性刑罚措施的人员; 其次,其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人员; 再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人员; 最后,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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