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看守所后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以及将犯罪嫌疑人流放至拘留场所(如看守所)之间是否具有相关性这个问题,这两者并无必然的联系。
然而,具体情况取决于被告人身陷囹圄者是否具备获准进行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 这一点需视案件的情节轻重而异,通常来说,越是严重的案件,就越难以通过取保候审获得释放。 但对于某些因特殊缘故而受到刑事指控的被告人,合议庭或审判机关仍可能批准其实行取保候审措施。 至于递交取保候审申请后,司法机关应在多短的期限内作出决定呢?一般是要求在收到申请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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