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流程到50天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相关人员被捕以后的50日之内,通常情况下是有可能申请到取保候审的。
这得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之一才行: 其一必须是预计的刑罚为管制、拘役或者是可单独施行的附加刑法,其二是涉及该案件的诉讼程序已经持续了足够长时间,而仍未办理完毕,此时需采用取保候审的措施。 因此,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满足上述两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即可依法申请获取取保候审的权利和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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