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去外地身份证报警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侦查机构依法要求违法犯罪分子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后出具保证书,以此确保其不会逃离或妨碍调查活动,同时要求他们在接到传唤时立即归案并且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干扰证人行事行为。
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亦享有报警的权利,此项权益并未受到法律的任何限制。 然而,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必须遵循以下各项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城市或县城; (2)住宿地点、工作岗位以及通讯方式如若发生变更,应在限定时间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备; (3)在政府部门传唤之时,应及时响应,出庭接受询问; (4)禁止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严禁销毁、伪造证据或是串通其他违法人员共谋不法之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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