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保证金什么时候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成功申请取保候审的后续情况,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费期限应于批准当日即刻支付完毕,此后的三个自然日内犯罪嫌疑人、被告方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都有权提出更改强制措施的请求。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接到相关申请之后,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来回应申请;在拒绝改变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他们有义务在三日之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且逐一列出拒绝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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