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离开本市怎么申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依据相关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只要执行机关批准,便可前往外地活动。
但是,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允许离开其居住的城市、乡村或者县区所在地的。 如果确实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社区,那么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派出所所长或者副所长的批准才行。 2、针对取保候审这一特殊强制措施,其具体的行为规范如下: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地区;倘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出现任何变更情况,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当收到传唤时,应立即到案接受相应审理;在此之外还包括遵守其它必要的要求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第一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