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取保候审签了起诉告知书意味着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申办取保候审期间收到具备法律效力的《起诉告知书》即代表该案件已顺利地移交至检察院进行研判和检控审理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此通知书并非公安机关所颁发的,而是来自于检察院的权威发布,由此可见,当下检察院正恭谨地审阅着相关案件信息,以便于将来向正规法庭提交公诉指控。要知道,申请得到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环节中的强制手段,并不等同于您就完全摆脱了法律规定的束缚。即使暂时取得了拘留替代措施,您尚需继续静候审判结果的公开揭晓,在此期间,您还有可能遭受起诉和定罪的不幸,然而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通常能够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的案例均为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者,同时此类案例中多数判决结果还包含了缓期执行的内容。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五)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六)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12:4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