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捕了还可以取保出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批准逮捕之后,能否申请办理取保候审,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所需具备的各项条件。
以下几种情况是允许申请取保候审的: 首先,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执行附加刑; 其次,嫌疑人有可能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层次的刑法惩处,但若对其采用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任何社会危害性; 再者,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怀孕期间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嫌疑人也可以实施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是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那么也可寻求取保候审判。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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