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能对被告人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对被告人取保候审:
1、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属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严重患病、生活无法自理的人以及哺乳期妇女,且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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