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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强制措施可以重复使用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1、强制措施中的逮捕和拘留,可以采取两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一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原则上是可以重复采取的。
2、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
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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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5: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