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里的地方归谁所有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小区内不同区域的归属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筑物内专有部分 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毫无疑问归业主所有。 业主对这部分区域享有充分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 二、建筑区划内道路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一般情况下属于业主共有。 但如果该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那么就不属于业主共有范畴。 三、建筑区划内绿地 绿地通常归业主共有,不过,若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确表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像一些小区内规划为城市绿化景观一部分的绿地,就属于城镇公共绿地;而开发商在销售时明确说明某块绿地归特定业主使用的,则属于明示属于个人的情况。 四、其他公共场所等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都归业主共有。 五、特定车位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另外,对于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要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可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 案情回顾: 小朱购买小区住宅后欲出租,小胡认为小区道路停车不便影响出租收益有异议;小区内一块绿地,开发商售房时称归小李专用,小静觉得应属业主共有存在争议;还有规划车位,小朱认为应优先租给业主,小丽却想租给外人引发纠纷。 案情分析: 1、小朱出租住宅是对专有部分行使收益权,合理合法。小区道路若非城镇公共道路,属业主共有,停车问题应协商解决。 2、开发商售房时明确绿地归小李专用,符合规定,该绿地不属于业主共有。 3、规划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小丽想租给外人的想法不符合法律要求,车位归属可按约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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