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予起诉公安如何复议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原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申请复议首先,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其次,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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