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迁安置房的购买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诸多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已逐步纳入到拆迁规划范畴之内。 为了妥善解决这些拆除非农业人口的居住需求,政府特意兴建了用以安置拆迁户的拆迁安置房。 此类房产享有土地划拨以及规费减免等有关优惠政策,体现出深重的社会保障性质,其主要服务对象为集体土地上的需进行搬迁的民众家庭。 相较于普通商品房而言,拆迁安置房最显著的特质莫过于购买对象的特异性及其交易时间的特殊性。 也就是说,唯有满足一系列特定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拥有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权限,同时,在购置拆迁安置房后,被拆迁人只有在获得相应房产证明之后的一段特定时期(通常设定为五年)以内才能够将此房屋转移给他人。 尽管拆迁安置房的交易活动在某些层面上受到限制,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因为拆迁安置房经常会与普通商品房产生较大的价格差距,从而导致以买卖合同形式进行的拆迁安置房交易逐渐形成了市场性的气候,甚至催生了部分专门批量收购此类房屋后再进行转售谋利的所谓“黄牛组织”。 尽管拆房买主和购房人可以按照法规流程首先签署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款项和房屋交付手续,然在五年后完成房屋过户事宜的操作本身并不违反现行法律,且属合法行使权利之举; 然而,相对于普通商品房来说,拆迁安置房的交易过程中潜藏着更大的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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