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人提供的拆迁安置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拆迁人所交付的拆迁安置房务必要满足以下基本需求和规定:
首先必须确保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符合法定标准,并且其具体验收结果应在由相关部门签署的工程保修书中有所体现; 其次,被交付的房屋还需取得质检站正式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书方可视为1; 此外,房子内部需要保证设有燃气设施、供水管线、电力网线以及污水处理系统等各项设施完善齐全,并且配备良好的道路交通设施,以确保通行便利; 最后,对于拆迁安置房的建设也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务必使整个施工过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手续完备。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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