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用地强制拆除的主体是谁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对非法建筑实施强行拆除的主体问题,一般的情况是由各类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其中主要包括:
(1)规划管理部门; (2)土地方案管理部门; (3)建设主管部门(4)城市管理机构。 此外,类似于城管部门和行政规划部门等也具有依法执行这类任务的权限。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应当依据既定法制法规来认定究竟什么是违反规定的建筑。 若有关违规建筑的所有权人拒绝接受拆迁要求,则相关负责单位有权组织强制拆迁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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