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是什么,有什么内容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 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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