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流转后被征用,钱应该给谁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土地发生流转后又被征用之时,那土地补偿款通常会归属于原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这其中的缘由,主要是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具备的物权属性。 土地流转实际上仅仅是对土地经营权进行的流转操作,流转方所获取的是在流转期限内对土地进行经营使用以及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 而一旦土地被征用时,这里的土地补偿费,它是对土地所有者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一种补偿。 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凭借其集体成员的身份而享有的一种用益物权,所以在土地被征用的情况下,理应将土地补偿款给予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不过,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一方面,如果是在流转之后,由流入方(也就是土地的实际经营者)新增加的附着物和青苗,那这部分的补偿就应当归流入方所有。 这是为了合理区分和保障不同主体在土地流转和征用过程中的权益,确保各方的利益都能得到恰当的处理和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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