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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岳阳市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进行土地征收工作时,必须保证给予被征地农民公正、平等且合理的补偿方案,以确保其原本的生活水准不会因此而下降,同时其长期的生计也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在进行土地征收过程中,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地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其他诸如农村村民住宅、地面上附属物及青苗等等方面的补偿费用;
同时,还需为所有被征地农民安排必要的社会保障费用。
关于征收农业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具体金额,则由各省级行政单位通过制定并公开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且系统地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价值、土地区域差异、土地供给与需求状况、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等多重因素,并且至少要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发布公告。
2、对于那些征收农业用地之外的其它类型土地、地面上的附属物及其青苗的补偿标准,则是由各省级行政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对于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部分,应该遵循先行补偿后进行搬迁的原则,以改善其居住条件为主要考量,尊重农村村民的个人意愿,采用重新分配宅基地建设新居、提供安置房屋或者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尽量实现公正、合理的补偿,对于因征收而产生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也应进行相应的补偿,从而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及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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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0: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