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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占地补偿应归类为何种费用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征迁补偿款,系指在国家进行开发建设过程中,针对其征用地块所依据的原始用途,向被征用地单位提供的一系列赔偿款项。
这个补偿款项总体包含了三大项目,分别是土地补偿款、安置补贴款、地上附属设施与农作物补偿款的相加之和。
根据相关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相关费用应当自征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的3个月期限内,全部得到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款是针对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该土地上的投资和收益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此部分补偿的对象为土地所有权人;
而安置补贴款则是国家在征用广大农民集体土地之后,为了妥善解决那些以土地作为主要生产资源且主要依靠这片土地来谋求生计的农业人口由于失去了这片土地所导致的生活困顿问题,所专门设立的生活补贴款项;
至于青苗补偿款,则是国家征用土地之时,对于那些被征用土地上正处于种植期,以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蔬菜等为主的农作物遭受的损失,所实行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款;
地上附属设施补偿款是专门针对于被征用土地之上的各类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围墙、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除和重新修建费用,以及该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是砍伐费用等等;
最后的其他补偿款,则是除了上述土地补偿款、地上附属设施补偿款、青苗补偿款、安置补贴款之外的其他各类补偿款,也就是因为国家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及其农民带来的其他方面的损失,特别是水利设备的修复费用、工人们因征地而产生的额外工钱、搬迁所需的交通运输费用、基础设施的修复费用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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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1: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