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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民基本农田补偿包括哪几方面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1.土地补偿费,即为土地拥有者在其土地被征收后所遭受之经济损失,由负责征收的机构向相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一种经济补偿措施。
2.青苗补偿费,则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由于土地上的农作物(例如青苗)遭到了破坏,负责征收的机构需向种植这些农作物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则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由于土地上的附属建筑物(例如房屋、其他设施等)遭到了破坏,负责征收的机构需向这些建筑物的所有者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则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由于土地征收导致原有的劳动力过剩,负责征收的机构需向被征收土地的单位提供的一种安置补偿费用,以帮助他们解决劳动力过剩问题。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于基本农田的具体征收补偿项目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土地类型等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存在异议的还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来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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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