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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国首个安乐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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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物履历

1986年,王明成为身患绝症的母亲实施“安乐死”,并因此被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17年后的2003年,王明成患胃癌且到晚期,不堪病痛折磨的他向医院要求“安乐死”,但被拒绝,并于2003年8月3日凌晨3时30分去世。

1986年6月,王明成59岁的母亲夏素文因肝硬变腹水昏迷,经医院多方抢救仍不见好转,院方表示已无回天之力。

1986年6月27日,夏素文病情加重,表现痛苦烦躁,喊叫想死,28日晨昏迷不醒。因此,王明成“帮助”身患绝症的母亲实施“安乐死”,并因此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

2000年11月,王明成被查出患有胃癌并做了手术,2002年11月,癌细胞扩散到他身体其他部位。王

2003年1月7日,他再次住院治疗,饱受病痛折磨的他要求给自己实施“安乐死”的消息。2003年6月7日,王明成发出了想要安乐死的呼声,由于国家没有立法,医院再次拒绝。

2003年7月30日,王明成瘦得完全走了形,浑身干枯,眼窝深陷,但他仍强打精神说,不能实行“安乐死”,他很遗憾。

2003年8月2日晚上,王明成病情恶化,他预感到死亡的召唤,对妻子说“恐怕自己撑不过天亮了,心里很害怕”,显得很留恋。随后,王明成胡乱喊叫疼痛并陷入昏迷。

8月3日凌晨3时30分,王明成在病痛中停止了呼吸。[2] 中央电视台、《南方周末》等20多家媒体纷纷关注,再次挑起关于“安乐死”的话题。

二、人物经历

在妻子吴丽荣眼中,王明成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酷爱整洁,虽然衣服普通,但却有近20条领带,上班出门,必得打上领 带;他文化有限,只是初中毕业,但写得一笔好字,并且颇有文才,写出的文章像模像样;他虽然不打骂孩子家人,但脾气有些古怪,在家里还经常发脾气,好在妻 子和孩子都十分容让他。总之,这是一个内敛却又有着鲜明性格的人。
王明成是1971年的下乡知青,初中毕业后他就被分配到汉中地区下面的一个县插队,在农村一直呆了两年。1973 年,陕西省第三印染厂大规模招工,仅汉中地区就招了300多名,王明成是其中一员,从汉中来到了西安,妻子吴丽荣也是汉中知青,和王明成分到一个厂里,两 人的爱情也自此而始。婚后,两人的感情很好,就是生活有些拮据,除了特定时代的原因外,还有王明成汉中家里的复杂情况。
关于王明成的身世,记者在采访中偶尔问到一次,没想到王明成一下子流出了眼泪,这是记者与他两个月相处中惟一见到的 一次,包括在他最疼痛的时候,他也没有当着记者的面哭过。不久,王明成就主动约记者,讲述了他的悲苦身世。事后,吴丽荣感慨地说,王明成这个人受了一辈子 苦,小时候受苦,如今又摊上这个病还是受苦。
王明成家就在汉中市,父母一共养育了他们4个孩子,王明成排行老三,上面两个姐姐,下面一个妹妹。在王明成还不懂事 的时候,母亲夏素文和父亲离婚了,这对王明成而言是一个重大的打击,他和二姐跟了父亲。父亲不久就与另外一名女人结婚,王明成有了个后妈,并且他很不走 运,正像中国民间谚语所说的那样,摊上了心肠恶毒的后妈,不仅饿饭,而且心灵上也饱受摧残,从9岁到16岁这段时间,他受了不少折磨。父亲并没有起到保护 的作用,倒是不在一起生活的母亲,还是那样爱他,在那段不堪回首的少年岁月中,给了他精神上的慰藉和长身体必需的营养。正是如此,王明成和母亲之间感情很 深,母亲病危时,王明成用一种特殊的爱———“安乐死”回报了母亲,虽然有部分人非议,但王明成始终不后悔。

参加工作后,王明成有了自己的收入,马上开始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孝顺自己的母亲。很难想象,当时王明成只有43块钱的 工资,但他坚持每月给母亲寄过去30元,自己只留13元生活费。每月30元在那个年代对于一名老太太而言是很宽裕的,王明成在母亲周围赢得了孝顺的好名 声。这样的生活一直坚持到王明成结婚,即便是结婚后,王明成还是给母亲寄了不少钱,通情达理而又贤惠的吴丽荣也能理解,从不加以干涉。

三、人物争议

王明成是一个普通人,但两次与“安乐死”联系在一起,其行为和经历引发了社会对“安乐死”这个富有争议的话题的关注和讨论。可以说,在中国的语境下谈论“安乐死”,王明成是一个不应该被忽略的“焦点”。

四、人物贡献

王明成作为中国首个安乐死的当事人,引起了中国语境下的学界广泛讨论,虽然我国法律目前对安乐死仍然处于不放开的态度,但是正是王明成这样的存在促进了中国法律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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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8: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