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河北省土地征用补偿规范如下:
若对农田进行征用,将支付适当的土地补偿费用予被征用前三年中的平均生产价值的六到十倍。 对于农田中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也会依据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具体研究及制定来实施。 同时,对于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目的计算方式是,先根据被征用的农田数量除以在征用前该被征用单位内人均拥有的农田面积;而作为补偿标准,则是对被征收前三年内的农田平均生产价值取其四到六倍作为每一位需安置者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法律依据: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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