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莆田市征地补偿标准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国家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对此类事项的具体规范要求,在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时,需对原本用途的土地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意味着补偿范围涵盖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它是对因土地被征用导致经济上的损失而需要承担的经济补偿; 其次是青苗补偿费,这涉及到因征地行为让种植在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遭受损害的情况,政府将对其提供适当的赔偿费用;再来就是附着物补偿费,是指对于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例如房屋以及其他各种设施等,因征地导致被毁坏后,向其责任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最后则是安置补助费,这种支付是针对那些因征地行动而导致多余的劳动人力资源的补偿费用。 至于在国家作为公有土地所有者的情况下,在进行土地征用时,应对照国务院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从被征用房屋的价值评估、因房屋被拆除而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所需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三个主要方面入手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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