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起诉状抚养纠纷方面的该怎么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民事起诉状抚养纠纷方面的该怎么写? 原告:李×,女, ×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公司职员。 住所地:北京市XXX 联系电话: 被告:史×,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北京市某区某地 住所地:北京市XXX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子女史某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1000元整。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与原告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儿子由父亲史某抚养,母亲李某在不影响儿子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可随时探望。并于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儿子在寒暑假期间,由母亲接走抚养。若此条款不能履行,则儿子的抚养权可变更为由女方抚养。 离婚后,被告将孩子送到农村老家,托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来抚养。此后,原告每次探望儿子都遭到无理拒绝。暑假原告去接孩子,孩子爷爷竟然将孩子藏了起来。拒绝让原告接走抚养。原告从离婚至今仅见到过孩子一次。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把儿子放在农村老家,并拒绝让原告探望和抚养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该行为不利于儿子的学习与成长,并严重损害了原告对儿子的抚养权和探望权。原告作为母亲思儿心切,经常以泪洗面。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 此致 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二、抚养的原则是怎样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夫妻离婚时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反目无法协商达成共识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程序,并向法院提交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综合考虑哪一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有利于孩子成长就会判定给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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